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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款后死亡 妻子拒还款败诉,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北京西城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

2013-03-16 21:49

 

作者:彭国辉 |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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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2013年3月13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判决被告刘某返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3万及自2012年1月30日至还款之日的期间利息。


  2012年1月30日,汪某向原告李某借款3万元用于投资养鱼,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约定2012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息,2013年2月12日,汪某意外死亡。2013年2月25日原告李某向汪某妻子刘某讨要借款,但刘某死活不肯还,其认为该钱是汪某所借理应由江某负担。为此,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归还借款3万元及约定的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该案中汪某为家庭事务向他人借款,此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借条上只有丈夫一人的签名,妻子刘某也应该归还此笔借款。此处的夫债妻还理所应当。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北京西城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单位: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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