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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律师事务所:好心喂食者被判赔偿该不该,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婚姻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2013-04-24 16:11

 

来源: 劳动午报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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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
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本市丰台区居民乔女士好心喂养小区里一只流浪猫,不想因此给自己带来一场官司。近日,针对一场因流浪猫抓伤遛狗人引发的诉讼,法院判决认定,曾给流浪猫投喂食物的乔女士和被抓伤的遛狗人肖女士均担责任。由此,这个官司也引发了人们关于维权的法律探讨。

  事件回放

  猫狗打架引出官司

  2012年6月4日,肖女士遛狗时未拴狗链,在小区里与一只流浪猫发生撕咬,之后肖女士为保护自己的狗,到两只动物之间将猫踢开时被猫抓伤。

  肖女士认为是乔女士收养的猫将她抓伤,于是向乔女士索赔。乔女士承认出于爱心喂过小区里的这只流浪猫,但对这只猫没有管理责任。两人的纠纷经社区居委会调解未果,肖女士将乔女士诉至法院。

  一审法官认为,乔女士长期对流浪猫进行饲养,作为它的饲养人,应当对流浪猫进行管理,并在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时承担侵权责任,基于被抓伤的肖女士未拴狗链遛狗也有一定责任,判决乔女士对损害承担70%的责任,肖女士自己承担30%。

  出于爱心的投喂行为居然使自己成了被告,乔女士不服气,提起了上诉。市第二中级法院经审理,推翻了一审认定乔女士为流浪猫饲养人的观点。但二审法官认为,乔女士的投喂行为在其生活社区的公共环境中形成了一个流浪猫获取食物的固定地点,导致了流浪猫的聚集,给社区的公共环境带来危险,因此判定乔女士和肖女士均担责任,即对肖女士的就医费用双方各承担50%。

  市民声音

  普遍为乔女士喊冤

  记者就这件事采访了几位市民。通州市民赵小姐认为乔女士很冤,因为那只猫并不属于乔女士,她只是出于好心照顾而已。赵小姐还向记者讲述了她所住的小区里一对聋哑老夫妻照顾流浪动物的故事:“我们小区有大约50只流浪猫、狗,这对老夫妻每天给它们喂食,小动物生病了他们还会送去看病。小区其他人也被带动了,纷纷捐食物或钱帮照顾小动物,还为小动物搭建了小窝,对美化社区环境也很有益。”

  丰台区的盛小姐表示自己也养了一条宠物狗,如果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她绝对不会去法院告乔女士的。盛小姐还说:“我把这件事告诉我身边的人,他们第一反应就认为肯定是遛狗的人招惹小猫了,因为猫胆子很小,不会主动攻击人。要是我遛狗遇到这种情况我会拉开自己的狗,不会去踢小猫,这样就不会被猫抓伤了。”盛小姐认为,让乔女士赔偿太不应该了,她又不是猫的主人。即使因为她经常在一个地方喂养造成流浪猫聚集,也并不意味着流浪猫就必然会伤人,你如果不去伤害它,它不会抓伤你的。而且本来流浪动物就是人为造成的。

  西城区的方先生表示:“法院这么判,以后谁还敢救助流浪小动物?案例中遛狗的肖女士一个很大的失误就是没给宠物狗系上链子,如果系上链子,完全可以把自己的狗拉走。遛狗不系链子是很多养狗人的通病,这样一方面会干扰到车辆行人,另一方面容易导致宠物狗走失,与其他染病小动物接触还会染上传染病。”

  律师说法

  爱心不能妨碍公共安全

  那么对这场官司及判决,法律界人士又是怎么看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八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马颖秋。马律师表示:对比这场官司的一审和二审判决,我们可以发现二审明显注意到了该案例对于动物权益保护的社会意义,推翻了一审简单地把救助小动物的爱心人士定性为饲养人的结论,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婚姻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丰台律师事务所

  对比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二审并没有把乔女士认定为流浪猫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对一审基于乔女士的投喂行为而将其认定为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的行为进行了纠正,但二审认为,乔女士对流浪猫的定期喂养,形成了流浪猫的聚集地,从而给小区公共环境带来危险,由此,乔女士应当承担一半责任。这给动物爱心人士也提了醒,在关爱小动物的时候,须不妨碍公共安全,如果妨碍到了公共安全,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周 伟来源: 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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