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文革在承包经营郓城县侯咽集中心卫生院梳洗楼门诊部期间,被郓城县卫生局确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12年1月至同年6月间,被告人孙文革和门诊部员工被告人骆园园、孙艳珍采用空挂住院病号、虚增病人住院天数,伪造检查项目、用药种类、数量、住院病历等虚假资料,通过侯咽集中心卫生院向郓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领住院补偿款,2012年1月至同年3月冒领住院补偿款198 339.71元,2012年4月至同年6月虚报的住院补偿款191 822.73元因案发而未能领取。案发后被告人孙文革的家人退出赃款198339.71元并缴纳罚金15万元;被告人骆圆圆的家人缴纳罚金3万元;被告人孙艳珍缴纳罚金2万元。
北京刑事律师:三人合伙骗走19万新农合基金被判刑,北京著名律师,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海淀区律师
2013-03-23 17:54
作者:王伟敬 | 来源:法治网 |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文革、骆园园、孙艳珍同他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国家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骆园园、孙艳珍系从犯,且三被告人中自愿认罪并有部分犯罪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北京著名律师,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海淀区律师,北京刑事律师
作者单位:山东省曹县法院
标签:
———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