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律师,上海著名律师|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262916597(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站内搜索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因错误的判决被司法拘留能否获得国家赔偿,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丰台律师事务所

2013-04-09 13:39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
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案情】


  2012年3月16日,法院对李某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周某支付原告李某货款300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拒不执行被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随后周某以李某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申请再审,2012年12月21日,再审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改判周某返还李某销售的产品。尔后,周某以原审法院错误拘留为由申请国家赔偿。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审判决是错误的,执行原审判决时采取的拘留措施也当然是错误的、违法的,周某因拘留造成了人身自由权的损害,应该得到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违法原则是民事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法院在执行原审判决时采取的拘留措施并不违法,故不应赔偿。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我国国家赔偿分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司法赔偿是司法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所引起的赔偿责任,包括刑事赔偿、民事与行政司法赔偿。本案属民事司法赔偿范畴。


  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可见我国对民事司法赔偿采取的是限制赔偿原则,只有符合该条列举的三项情形之一的才给予国家赔偿。本案周某的申请属第三种情形。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丰台律师事务所,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然而,周某的申请能否得到支持,还要看执行法院是否担责。我国对国家赔偿规定了三项归责原则,即违法归责、结果归责和有条件的结果归责。其中民事司法赔偿采取的是违法归责原则,法院只有在民事诉讼中违法行使职权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才予以赔偿。本案中,法院在执行生效判决时依法对周某采取拘留措施,后该案被再审改判,从结果看执行法院客观上确实侵害了周某的人身自由权,但违法归责原则要求的是执行时拘留行为本身是否存在违法,而不是看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否存在错误,或者整个诉讼结果上是否对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害,后者是结果归责原则考虑的范畴,对违法归责原则而言均在所不问。因法院执行时对周某采取的拘留措施是依法作出的,故不应归责。


  综上,周某因错误的判决被司法拘留不能获得国家赔偿。

 


 

返回

© 2010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