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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纠纷律师: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北京房产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丰台律师

2013-04-13 11:55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
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典型案例


  原告刘某于2001年9月1日到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先后在项目部、销售部任职。双方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双方认可刘某的工资为4500元一月。刘某称其每月有500元汽油补助费和通信补助费300元,但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某房地产公司不认可其有上述补助,并向法院提交刘某电话费每月实报实销的支出凭单。2008年9月某房地产公司通知刘某到西安工作,刘某不同意,双方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于2008年10月16日办理离职手续,某房地产公司向刘某额外支付了一个月工资。某房地产公司称刘某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刘某称系公司将其辞退。对此,刘某提交《员工辞退审批表》,某房地产公司对该审批表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认可在审批表上各部门领导签字均为其公司人员。


  后刘某以某房地产公司无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将其辞退为由,起诉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代违约金5300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4800元。某房地产公司辩称: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系因刘某首先提出的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结果,因此我公司不负有向刘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判决结果


  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应支付原告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6000元。北京房产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丰台律师,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法官说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上述该房地产公司未与刘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将后者得工作地点从原合同明确约定的地点进行了变更,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该房地产公司为刘某办理了离职手续,该房地产公司向刘某额外支付了一个月工资。该房地产公司还应向刘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刘某在该房地产公司工作期间月工资为4500元,刘某不能证明其每月有500元汽油补助和通讯补助费300元,故其经济补偿金应以4500元为标准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应支付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6000元(4500元*8个月)。


  作者单位: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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