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律师:复议期间经复议机关同意收集的证据效力,北京行政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刑事律师
2013-07-16 10:42
来源:中国法院网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作者:韦光盛
【案情】
陈某为土地行政处理决定纠纷一案,不服某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向某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某乡人民政府经复议机关县人民政府同意,向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作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遂县人民政府维持某乡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陈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不同的意见,该证据是否能作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分岐】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证据可以作为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被申请人经复议机关同意收集的证据,主要与案件具有真实性和关联性,可以作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证据不能作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在复议过程中,被告乡人民政府虽然经复议机关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收集证据,但仍是作出具体行政为后取得的证据,该证据的收集违反了“先调查取证、后裁决”的原则,故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证据使用。
【评析】
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本案被告乡人民政府在复议中经复议机关县人民政府同意收集的证据虽然可作为复议机关的复议裁决的依据,但仍属于被告在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以后收集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被告作出的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应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判决予以撤销。北京行政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作者单位: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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