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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律师:工龄已超十年仍没签长期合同怎么办,北京刑事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2013-05-06 16:30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
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本报记者张红兵 本报通讯员许庆涛

  来自河北保定的刘万运2001年6月入职北京电参公司从事售后工程师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0年4月1日,电参公司为甲方、刘万运为乙方、奥奇公司为丙方,三方签订协议书,约定“……甲方与乙方所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由甲方变更为丙方……乙方在丙方处的工作岗位及薪酬福利仍按在原甲方处标准执行,乙方在甲方处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在丙方处的工作年限”。刘万运每月工资标准为6800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到2011年6月17日,刘万运的工作年限就满10年了。但让刘万运没想到的是,2011年6月25日,奥奇公司再次与他签合同,没有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是签了个三年期的合同。2012年5月刘万运向公司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达成合意,双方于2012年6月25日解除劳动关系。

  刘万运起诉到法院,主张2011年6月17日其工作年限已达到10年,故奥奇公司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就应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奥奇公司却不同意,称三年期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合意。2012年8月20日的仲裁庭审过程中,仲裁员询问刘万运“公司有没有逼迫你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刘万运答“签字是自愿的”。本案中,法院没有支持刘万运的请求。

  点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瞄准了此例外情形,想方设法让劳动者本人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提供格式化的合同范本,让劳动者本人在上面签字承诺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案例中,劳动者均提出虽然当时知道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为了继续工作,免遭辞退而失业,不得不违背内心真实意愿在书面材料上签字,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案刘万运之所以败诉,关键点在于他无法证明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的情形,而且劳动合同已经履行了一年之久,他一直没有对劳动合同提出异议。法院综合各方面证据,没有支持劳动者的诉求。本案给劳动者的一个提醒是必须保留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证据,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坚持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容忍把劳动者玩弄于股掌之上

张红兵

  劳动合同法实施五年有余,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最明显的是,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意识均有明显提高。在劳动合同法的刚性要求之下,用工单位普遍重视了劳动合同的签订。但不容忽视的是,仍有不讲诚信的用工单位,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上的义务,挖空心思给劳动者设置种种陷阱。对这种违法行为,劳动执法部门必须加大监察力度,给予严厉打击。

  北京一中院的调研发现,一些用工单位的失信行为非常卑劣:要么先让劳动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然后再根据需要补填条款;要么同时注册两家公司,把劳动者玩弄于股掌之上;要么提出显失公平的劳动条件,逼迫劳动者提出辞职;要么要求劳动者违背意愿放弃权利……

  用工单位种种不诚信的现象,直接损害劳动者的权益,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导致劳资纠纷频发,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某些用工单位的不诚信行为,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监察,对违法单位严处重罚;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在审理涉及劳动纠纷案件时,应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用足取证权和法律释明权,查清每一个事实,依据法律公正裁判;对于涉及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应积极介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合法利益。

  当然,劳动者也要擦亮慧眼。若有老板让你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千万要留个心眼。劳动合同的期限、工资标准、合同后附的补充协议等最容易被倒签、补填。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可能会权利偏重于单位,义务偏重于劳动者。因此,看不明白的条款,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对合同中的模糊内容,一定要仔细阅读。北京刑事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相较于用工单位,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状态,短期内还不会改变。因此,在同等情况下,执法和司法机关,应该给予劳动者倾斜保护。除了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我们还应该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对行政执法和司法环节发现的企业不诚信行为,纳入征信记录,让其付出必要的代价。

  法治社会不能容忍违法用工单位把劳动者玩弄于股掌之上!

  本版漫画高岳作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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