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海淀律师事务所:旅游变“购物游” 专家支招三大常见维权问题,北京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知名律师
2013-03-15 11:54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商家“赖”发票,路边停车被乱收费,旅游中遭遇隐形强迫消费……面对网友五花八门的提问,4位专家力争给每一位提问的网友做出专业又通俗的解释,并告诉大家一些在消费维权时“四两拨千斤”的妙招。昨日下午,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江建忠、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赵耀、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李春光和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执证律师张毅4位专家做客微访谈。专家不约而同表示路边停车遭遇乱收费可拨打物价部门的举报电话12358。
问题1
索要餐饮发票深陷困境
吃饭结账后索要发票天经地义,但就是为了一张面值570元的发票,市民邵先生却等到了店家的种种“拖延”,两个多月过去了,仍然没能拿到发票。记者发现,为了能“避税”,不少中小型餐饮店竟将“赖”发票当成常规,“发票用完”、“发票机器没装”、“过两天再来取”是最常用的托言。面对商家“赖”发票的行为消费者该如何维权?专家们给出了专业建议。
【解答】
@昆明消协: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工作时间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税务部门举报。非工作时间,最好向商家索要开不出发票的有关证据(或向商家索取有关情况说明),待到工作日时将相关证据提交给消费者协会或者税务部门。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赵耀:吃饭结账不给发票的根源在于偷逃税收。消费者遇到此情形时,必须先固定就餐及金额的证据,比如索取收据,收条或拍照录音,其次,消费者与餐馆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因索要发票造成其他损失,如交通费等,应由过错方的餐馆赔偿,其三,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可向辖区税务机关举报解决或者起诉解决。
问题2
旅游变成“购物游”
“石林一日游”原本是极好的事,但由于中间穿插着许多旅游产品购物环节,让游客感觉所谓的“一日游”变成“2小时游”。面对旅游中的购物安排,特别是参团游客,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让旅游不变成“购物游”呢?各位专家也给予了不同角度的解答。
【解答】
@昆明消协:消费者参加旅游时,最好签订旅游合同,明确自己的权益,避免商家的不法侵害。对于旅游过程中遇到与旅游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例如说中间穿插购物的时间太长等情况,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旅游监察大队举报。北京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知名律师,北京海淀律师事务所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李春光:新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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