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西城律师事务所:劳务派遣工转为正式职工 派遣期间是否计入工龄,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劳动纠纷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2013-04-28 22:39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郭强2002年加入国内一家先进的手机生产企业,担任地区销售代表。2005年,该企业决定将市场销售部门80%的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以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为了平息正式职工被转换身份的不满,公司决定按照高于法定标准,即职工每工作1年支付1.5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向愿意继续留任的职工支付“身份转换费”。同时,公司承诺,被转换身份的职工如果工作业绩连续3年取得“优秀”,还将让他们重新成为企业的正式职工并取得股份。郭强选择获得补偿并继续留任,从此劳动关系被转移到一家大型劳务派遣公司。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和人脉积累,自2006年至2008年,郭强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职工。2008年底年终考核结束后,手机生产公司正式与郭强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并给予其职工股份。
2011年,由于公司销售部门重组,公司决定与郭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郭强同意了,但双方在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年限上产生了分歧。郭强认为自己2002年的时候就已经加入该公司,经济补偿年限理应从2002年开始计算。而人力资源经理认为,2008年底,郭强才正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属于劳务派遣职工,因此补偿年限应当从2008年底开始计算。
本案中反映的问题是近年来企业在转变用工模式时经常遇到的问题。该手机生产企业为了转变企业战略,将正式职工转换身份,变为劳务派遣工,并给予了补偿,后又根据需要重新使部分劳务派遗工获得正式职工的身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以,郭强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应当从2002年加入该手机生产企业开始计算,但这是否意味着他的经济补偿年限也从2002年开始计算呢?当然不是。根据法律规定,虽然郭强的两次身份转换都是在公司的安排下进行的,但是在2005年郭强转变为劳务派遣工的时候,公司已经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如果郭强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年限应当从2005年开始计算。(鲁志峰)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劳动纠纷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西城律师事务所来源: 山东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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