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律师事务所:精神病人离婚可否适用调解方式结案,北京婚姻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房产律师
2013-07-03 17:50
来源:中国法院网 抚州频道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作者:钟绍华
【案情】
李某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后刘某患有精神病,长期治疗不愈。现李某起诉与刘某离婚,刘某父亲刘某某作为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庭审理中,李某与刘某某就离婚一事达成调解协议。
【分歧】
对法院能否依据李某与刘某某达成的协议,制作调解书结案,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某作为刘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代替刘某进行调解,法院应出具调解书。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某可以作为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无权进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效,只能由法院自行判决。
第三种意见认为,刘某某有权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法院应根据协议内容出具判决书,而不是调解书。
【管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本案中,刘某因患有精神病,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其父亲刘某某此时作为监护人,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也当然的享有法庭调解的权利。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对此种情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本案中,刘某属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且久治不愈,依法可以判决离婚。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对于规定中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笔者认为应理解为硬性规定,而非可选择性规定。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婚姻双方的身份关系,与婚姻双方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且对双方影响重大,只有本人作出真实意愿表示才能调解离婚。如果一方不能作出真实意愿表示,则只能由法院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在一方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应严格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保护了患精神一方的合法权益,是否为精神病人提供了必需的生活保障,在此前提下依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这样既能避免患精神病一方在治愈后对调解书的效力提出质疑,也是为了通过法院的严格审查更好的保障患精神病一方的合法权益。北京婚姻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房产律师,北京西城律师事务所
综上,本案中法院应根据协议内容作出判决。来源:中国法院网 抚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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