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西城律师事务所:裁决书过期失效 职工万余元赔偿款打水漂,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房产律师
2013-04-05 12:06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费尽周折打赢了一场官司,却因为没有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款项难以追回。不久前,在海淀法院门口,失落的王女士含泪向记者诉说了如此遭遇。一纸涉及13600元的裁决书,因为“过期”从而失去了法律效力。
状告医院拖欠工资 员工获胜诉裁决
2005年,王女士从河北农村来到北京,在海淀区某医院体检中心任业务员。前三年,工作还算顺利。然而,2008年以来,医院开始拖欠王女士等十几名业务员的工资。2009年,十几名业务员相继被医院辞退。随后,同样的结果也降临到王女士头上。
对于辞退的原因,王女士解释说,“我们的主要工作是给体检中心联系客户,如今客源充足,因此医院不再需要我们,于是选择将我们赶走。”
2010年,王女士将某医院诉至海淀区仲裁委,要求医院补偿其一年的工资。为打官司,王女士还花费了5000元聘请律师来代理。
2010年10月,王女士终于收到了胜诉裁决。仲裁委经审理,裁决某医院参照当时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支付王女士生活费7200元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6400元,合计13600元。此后,医院未提起上诉。该裁决生效。
错过强制执行时效 裁决成一纸空文
时间一天天过去,医院却迟迟没有支付相应的款项。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程序,王女士一直没有去申请强制执行。直到今年3月,经同事提醒,王女士才如梦方醒,随即拿着裁决书来到海淀法院。而此时,王女士被告知已经超过了申请时效,而且又没有导致时效中止、中断的正当理由。因此,王女士已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此外,由于仲裁程序已经结束,王女士不能就相同诉求再次向仲裁委申请。辛苦工作一年,本应得到的工资,如今却化成泡影,这样的结果令王女士难以接受。
随后,后悔万分的王女士拿着裁决书找到某医院。王女士认为,虽然失去了法院的监督,但医院仍有义务履行生效的判决。而该医院人事部负责人认为,由于王女士在法定期限内放弃了相应的权利,医院没有理由再给予补偿。
王女士又表示,当初不懂法律,才花费5000元代理费聘请了律师。可是,代理律师没有主动告知她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导致她最终分文未得,且白白损失了5000元代理费。因此,如果该医院不履行13600元的赔偿金额,律师也应该对未申请强制执行而产生的后果来承担一定的责任。
时效已过再难立案 可尝试申请调解
针对王女士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北京佑天律师事务所马国华律师。马国华指出,《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两年。本案中,王女士于2010年10月收到了胜诉裁决,最晚应当在2012年10月以前申请强制执行。超过执行期限,法院执行庭不予立案执行是正当的。
马国华告诉记者,王女士没有及时询问和申请强制执行,责任也不应该归咎于仲裁代理阶段的律师。原则上,委托人收到裁决以后,代理人的工作就结束了。如果王女士当时多问一句如何执行的事情,想必她的代理律师会告知其申请强制执行的。
那么,错过强制执行时效的王女士还有希望追回生活费和双倍工资吗?马国华建议,王女士可以找医院体检中心所在地的司法所、工会等调解组织,请求协调。在调解组织的见证下,王女士可以尝试要求医院体检中心给付其生活费7200元。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6400元,属于对单位的惩罚性裁决,建议王女士在调解中放弃这一主张。(实习记者 屈斌)
采访手记
13600元的胜诉裁决,对于身为普通劳动者的王女士来说,是辛苦工作一年应得的回报。
然而,裁决生效后,这笔款项却迟迟没有支付到她的手中。直到两年的执行期限过去,这份裁决已失去约束力,再难追回。
在长达两年的时效内,王女士从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缘于她法律意识的淡薄。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房产律师,北京西城律师事务所
而医院也恰恰利用劳动者的这一弱点,才得以实施各种侵权手段。王女士为医院付出整整一年的劳动,医院却拒绝支付工资逼其辞职;仲裁委作出13600元的裁决,医院却采取“拖延战术”,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最终,当强制执行期限已过,医院的伎俩得逞,并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尊重法律,这是用人单位和每一个劳动者都应该遵循的底线,但对于这家医院来说,却成了一句空谈。来源: 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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