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西城律师事务所:还在家中休病假 却被告知已辞退,北京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2013-07-15 22:26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拿到法院判决书,唐雅平长舒了一口气。她在生病期间收到了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的通知,对此,公司给出的说法是——企业调整经营范围,唐雅平的岗位被取消了。此后,唐雅平一直奔走,讨要说法。最终,法院的判决还了她一个公道:员工生病期间,公司以经营调整、取消岗位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
员工:生病休假10天 被解除劳动合同
2011年12月1日,唐雅平入职智联人力公司,并于同日被派遣至利盟分公司工作,担任财务分析员,派遣期至2013年11月30日。由于要到解放军第二炮兵总医院治疗双足底多发疣,她请假休息10天。但在2012年5月21日,她收到了智联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的通知。当日,她提出书面异议。
唐雅平的月工资为9000元,公司每月月末以银行打卡形式支付本月整月工资,工资支付至2012年5月。依据双方签订的《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第7条规定,唐雅平在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7月,她向朝阳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该委裁决:1.唐雅平与智联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智联人力公司支付唐雅平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7月13日期间工资损失13965.5元及25%补偿金3491.38元。
智联人力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
公司:企业调整经营 员工岗位被取消
智联公司诉称,2012年5月接到利盟分公司通知后,了解到唐雅平的工作岗位已经发生了变化被取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公司向唐雅平发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2012年5月29日,该公司与唐雅平解除了劳动合同。
智联公司还表示,唐雅平从2012年5月18日起就未向公司提供任何劳动,不应向其支付任何工资。此外,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计算工资的依据是按照税前9000元作为基数,并未考虑员工社会保险的扣除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故不同意仲裁裁决。
利盟分公司则称,因公司经营调整,在中国区有两个财务分析的编制,一个是普通的财务分析员,一个是资深的财务分析员。当时唐雅平任普通财务分析员,利盟分公司保留了另一位普通分析员,故将唐雅平退回派遣单位。分公司按内部的审批流程告知唐雅平并按最高补偿标准与她协商,但唐雅平对补偿金不满,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公司辞人违法
应当给予补偿
法院审理认为,利盟分公司因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变化,将唐雅平退至智联人力公司,而智联人力公司未安排唐雅平待岗亦未安排其他工作,故智联人力公司与唐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故智联人力公司请求不履行与唐雅平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根据双方约定:被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故法院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唐雅平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7月13日工资。智联人力公司请求不支付拖欠工资25%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北京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婚姻律师,北京西城律师事务所
综上,法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58条规定,判决智联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与唐雅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付给唐雅平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7月30日工资1955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报记者 汤 瑜)来源: 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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