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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4 16:14

能动司法与公正司法的基本关系应该是:公正司法是目的,能动司法是手段。为了推进和保障公正司法,有必要提倡和实施一定的能动司法。但是,司法的能动性必须以司法的被动性为基础,不能突破法治的界限,不能以牺牲司法公正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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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2、成功代理xx县青溪股份制水电站诉xx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案,xx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xx市人民法院判决书,确定xx县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分别在原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案、原xx县委书记罗××涉嫌受贿罪案、xx县交警大队指导员唐××等5人侵占xx县华兴大理矿国有资产案、蒲××等8名川籍民工山东寿光涉嫌聚众斗殴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李××与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医院人身损害纠纷案,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医院赔偿李××19万元。3、成功代理王某某与谢某离婚财产分割案,法院判决谢某的婚前财产归王某某所有。4·成功代理王xx与藏xx分家析产纠纷案,法院判决37万拆迁款归王xx所有。

    合同、公司、知识产权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与冯××居间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无须支付工程佣金费。2、成功代理辽宁营口鑫源金属套管有限公司与成都普利卡金属套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博瑞广告有限公司与××广告公司合同纠纷案。3、成功代理成都排水设施管理处与成都红世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成都红世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诉。
    孙奎律师严谨的工作作风、娴熟的法律技巧多次受到委托人的赞誉和办案单位的好评,竭诚为各界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孙奎律师交际广泛、思维敏捷、推理严密、办事干练;诚信、高效的办事风格;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民事、刑事、行政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诉讼技巧;同时其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也博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法律实务中,除了办理大量的诉讼案件外,在非诉讼方面,一直与媒体合作,针对社会热点、暗点,惩恶扬善。专长领域: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自诉律师,北京行政复议律师,北京行政诉讼律师,北京分家析产纠纷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公证代理律师,律师见证,北京公司法务律师,北京遗产纠纷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北京债务追偿律师,北京民事调解律师,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北京私人法律顾问律师,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北京经济律师,北京劳动纠纷律师,北京法律服务,崇文律师,丰台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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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衡律师事务所房产委员会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

中国法网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在某 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工作六年,先后在会计、行政部经理、子公司经理岗位从业,熟知公司运作模式以及公司合同、人事等管理的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 法律顾问执业经验。执业宗旨:诚信、专业、专注。服务涉及民事、商事、刑事三大法律领域,范围涵盖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以来,凭借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视客户为上帝的人生态度,所办案件赢得了广大新老客户的一致好评--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传统法治理论认为,司法相对于行政,行政是能动的,司法是被动的。所谓“司法的被动性”,从诉的启动而言,是不告不理;从诉的审理而言,是当事人举证、当事人辩论,法官中立;从诉的裁判而言,证据和法律是根据、准绳,不能有任何个人感情或意识形态参与其间,不以判决可能的影响、后果左右依法裁判。行政的能动,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司法的被动,是保障当事人自治权、自主权和维护司法公正、公平的需要。

  而现代法治理论认为,司法不仅是被动的,同时也是能动的。司法虽然不能主动介入社会和干预社会,但司法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动性影响社会,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司法虽然只能依证据和法律裁判案件,但法官在获取、审查、认定证据和发现、解释、适用法律方面有着大量发挥能动性的空间。法官虽然不能凭个人感情和意识形态办案,但法官是有思想的人而不是办案机器,其在审理和裁判案件的过程中,完全可以运用自己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智慧,在追求合法性时,同时追求合理性;在追求形式公正时,同时追求实质公正;在追求个案公正的法律效果时,同时追求普遍正义的社会效果。这种追求不仅可以通过裁判实现,也可以通过调解(民事诉讼)和协调(行政诉讼)实现。

  近年来,我国法律实务界的领导特别提倡能动司法。应该说,在我国现阶段强调和重视司法能动性的一面是有必要性的。这是因为:其一,我国现在正处在一个转型时代,不仅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在转型,法制和法治也要转型,也在转型。法制和法治怎么转型,其方向、目标和途径是什么,当然需要司法主动和能动的探索;其二,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初步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这个体系还只是初步的,框架性的,还不健全完善,还必须有赖于执法、司法在其运作过程中通过能动地适用法律、解释法律(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规范性的司法解释)去弥补法律的漏洞和缺陷;其三,我们目前正处在一个社会矛盾、社会纠纷易发、多发的时期。如处置不当,这些社会矛盾、社会纠纷随时可能激化,演化成群体性事件。对此,司法不可能置身事外,无所作为。其必须能动地运用自己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智慧,通过最有效的法律途径和法律手段,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但是,司法的能动是以司法的被动为基础的,从而司法的能动应是有界限的。

  司法能动的界限主要有三:一是司法能动不能突破司法的基本功能和作用;二是司法能动不能违反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三是司法能动不能脱离司法行为的基本依据和准绳。

  就“司法的基本功能和作用”而言,司法不同于立法和行政,立法和行政在某种意义上是机车,是带动和推动车子前进的,司法在一定程度上则是制动器。车子跑得太快或跑偏时,需要制动器制动,如果你不制动,还帮助去推动,车子就要翻了。司法的能动是要能动制动,而不是能动推动。在当下,司法特别不能积极配合地方当局去推动那些违反法律,违反民心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建设。

  就“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而言,法治最重要的是制约公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司法不能和行政靠得太近,而要与行政保持适当的距离。各种国家权力如果只有配合没有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公民权利必然失去保障。这是人类几千年的经验总结。我们不能为了一时一地的速度、效率和一时一地的经济发展“大局”而放弃制约,放弃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就“司法行为的基本依据和准绳”而言,无论是正式的审判行为,还是非正式的调解、协调行为,其基本依据和准绳都应该是法,包括硬法和软法,而不能是领导人的指示、指令,或为贯彻领导人指示、指令而随时制定的“土政策”。法(包括硬法和软法)与领导人的指示、指令及“土政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体现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后者则可能只反映领导人追求一时一地发展的需要和满足其提高“政绩”的欲求;前者具有规范性和相对稳定性、普遍性,后者则随“风”(上之所好)而变化无常。如果我们的审判、调解、协调都不以法为依据和准绳,而只是遵循和听命于领导人的指示、指令及“土政策”,那可能在表面上“能动”地服务了“大局”,但从实质上却损害和牺牲了法治的真正大局,表面是“司法能动”(不受法拘束的“能动”)了,但实质上却损害和牺牲了司法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真正“能动”,而陷入受行政权力拘束的被动。

  因此,能动司法与公正司法的基本关系应该是:公正司法是目的,能动司法是手段。为了推进和保障公正司法,有必要提倡和实施一定的能动司法。但是,司法的能动性必须以司法的被动性为基础,不能突破法治的界限,不能以牺牲司法公正为代价。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北京西城律师,北京东城律师。 □姜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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