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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网络购物”这把双刃剑--北京海淀律师,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朝阳律师,北京西城律师,北京东城律师,北京大兴法院,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市大兴区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市宣武区律师,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北京婚姻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北京劳动纠纷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法律顾问,北京法律咨询

2010-11-20 16:11

  网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麻烦,诸如经营者拖延邮寄网购商品;商品或服务质量缩水;停业导致消费者无法接受已网购的服务;经营者拒绝按照网购说明提供商品或服务;一些商家虚假宣传、夸大其辞;某些商家甚至是在收到消费者打来的货款后网站潜逃,消费者无法得到服务或商品;网购企业诚信难测、售后服务难有保障,导致了不仅购买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无法解决,售后服务方面更存在巨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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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孙奎律师 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2、成功代理xx县青溪股份制水电站诉xx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案,xx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xx市人民法院判决书,确定xx县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分别在原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案、原xx县委书记罗××涉嫌受贿罪案、xx县交警大队指导员唐××等5人侵占xx县华兴大理矿国有资产案、蒲××等8名川籍民工山东寿光涉嫌聚众斗殴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李××与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医院人身损害纠纷案,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医院赔偿李××19万元。3、成功代理王某某与谢某离婚财产分割案,法院判决谢某的婚前财产归王某某所有。4·成功代理王xx与藏xx分家析产纠纷案,法院判决37万拆迁款归王xx所有。

    合同、公司、知识产权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与冯××居间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无须支付工程佣金费。2、成功代理辽宁营口鑫源金属套管有限公司与成都普利卡金属套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博瑞广告有限公司与××广告公司合同纠纷案。3、成功代理成都排水设施管理处与成都红世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成都红世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诉。
    孙奎律师严谨的工作作风、娴熟的法律技巧多次受到委托人的赞誉和办案单位的好评,竭诚为各界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孙奎律师交际广泛、思维敏捷、推理严密、办事干练;诚信、高效的办事风格;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民事、刑事、行政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诉讼技巧;同时其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也博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法律实务中,除了办理大量的诉讼案件外,在非诉讼方面,一直与媒体合作,针对社会热点、暗点,惩恶扬善。专长领域: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自诉律师,北京行政复议律师,北京行政诉讼律师,北京分家析产纠纷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公证代理律师,律师见证,北京公司法务律师,北京遗产纠纷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北京债务追偿律师,北京民事调解律师,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北京私人法律顾问律师,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北京经济律师,北京劳动纠纷律师,北京法律服务,崇文律师,丰台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

面对网购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方面采取对策:

  1、呼吁立法部门,加强监管,将网络购物市场纳入规范的监管体系,对网络假货作出明确的定义,尽快制定统一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保障和促进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防范和减少网上交易风险。积极推进网络交易个人实名认证制的实施。

  2、完善有关消费者“后悔权”的立法,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正式进入修改程序,也许在不久的将来,由“非固定场所”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30天内可以退货。也就是说,网购商品今后有望为买家增设“后悔权”。“后悔权”法律上称为“消费者犹豫期或冷静期制度”,是指消费者在合同成立并生效之后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或撤销合同的权利。后悔权不仅将改善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商家“玩花样”,使市场秩序更合理,使买卖双方的利益得到很好的平衡。

  3、引入第三方监督以及信用认证机制,该机制的引入将对网购市场起到规范作用。第三方借助互联网手段对购物网站实现信用监督,一方面定期对认证网站进行巡检,并根据结果及时调整信用级别;另一方面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根据投诉处理结果调整信用级别,引导消费者购物时优先选择贴上认证标志的网站或网店,出现交易纠纷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投诉并协助解决。

  4、运用现有的法律手段,应对已发生的网购纠纷。网购网站在网上定量发布若干网购信息,构成成立合同的要约,消费者网上付款构成成立合同的承诺,双方在实质上达成了买卖合同。消费者履行付款义务后,商家违背诚信原则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或商品,属于违约行为。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货款以赔偿损失。如果网购网站事先明确规定,因个人原因未能前往消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退款,可以视为合同中的一部分,是有效的。发生纠纷后,一定要注意对网上购物的证据进行公证,这一点很关键。比如,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买家和卖家的聊天记录都需要公证。

  5、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查清网购网站的情况,尽量选择具有良好的经营资质和资信能力,以及信誉较好的企业型网购网站。网购付费选择有保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及货到验收付款,以免上当受骗。

  (作者: 王晓 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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