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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 移动客户经理侵占手机,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北京西城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知名律师

2013-03-02 21:13

 

本网张家港(江苏)2月28日电 记者丁国锋 见习记者马超 通讯员吴丹 江苏省移动公司一名客户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将赠送给客户的手机占为己有。今天上午,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身为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推出G3套餐送手机活动过程中,采用冒用客户签名或先领取手机后补手续的方式,侵占公司多部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25655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北京西城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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