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丰台律师:用合作工程款买房搭档能共有么,北京房产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2013-04-26 13:32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李轩甫 郭艳华
孙静祥和秦海平合作承包了海口市联创公司(简称)一座大厦的玻璃幕墙及外墙等工程,两人协议约定,每人出资7万元,风险互担,利润秦海平分6成,孙静祥分4成。工程完成后,联创公司拖欠19万元工程款未付,后三方约定将这19万元作为购房首付款,向银行按揭13万元,以32万元的价格买下该大厦一套房子。一年多后,秦海平与联创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取得按揭贷款。
然而买下房子后,秦海平对孙静祥该得的7万元只字不提。孙静祥遂要求秦海平签协议约定:若房子归秦海平所有,秦海平则需支付欠孙静祥7万元;若当年不能把钱还上,孙静祥有权把房子卖掉,所得利润按比例分成。
秦海平支付1.2万元给孙静祥后,余款一直未还。孙静祥拿着两人合作协议和卖房分钱协议等证据状告秦海平,请求法院判决房屋为两人共有。
秦海平则认为,买房和工程欠款无关。首先,他曾偿还过1.2万元给孙静祥,实际只欠他5.8万元,而非7万元。另外,孙静祥没有认清这些欠款的性质:欠款是基于合作关系产生的工程款收益。后在秦海平买房的过程中遇到工程款抵房款的问题,开发商将两人的工程款抵扣为房款。此时的工程款转化为他将孙静祥应当分得的钱借支作为房款。两人之间从而形成民间借贷关系,而不是合同的工程欠款关系。所以这套房是他一个人的。虽然两人曾约定卖房分钱,但房子还处于银行抵押贷款阶段,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卖房分钱的约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该约定无效。两人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判决认定秦海平欠孙静祥5.8万元。北京房产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丰台律师
海南省广哲律师事务所陈达虎律师表示,该案值得探讨的是双方是否为共同买房。在工程款转为购房款后,双方没有约定共同买房或实际共同购房。虽然两人签订协议约定,如果到时未还钱,孙静祥有权出卖房屋,出卖后产生的利润按比例分成。但对于孙静祥房屋共有的主张,存在着对孙静祥非常不利的事实,那就是该房屋尚在银行抵押贷款阶段,双方约定的是一份对该房产处分的协议,却没有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因此孙静祥要求所购房屋为共有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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