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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琐事起因遭威胁 得不偿失遭判刑,北京刑事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2013-04-15 15:10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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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
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案情概况】2012年2月4日,被告人张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随后被告人张某给被告人简某打电话,称其被张某打伤,让被告人简某找人在定边县天天加油站附近等其。被告人张某、简某等三名男子驾车在天天加油站等候,将被害人张某堵截。被告人简某等人将被害人张某强行从现代IX35越野车带到被告人简某车内,拉至定边县高速公路入口处,以要求赔偿医药费为由威胁要将被害人张某拉至银川市,向被害人张某索要人民币1万元后,将被害人张某放回。


  【案件处理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人民币三千元,于判决后三个月内缴纳;被告人简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于判决后三个月内缴纳。


  【法官说法】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由此,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以1000至3000元为起刑点;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侵犯的个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其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张某、简某同他人采用威胁的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财物所有权,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北京刑事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作者单位: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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