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海淀律师事务所:因琐事引纠纷致人死亡 逃亡19载终投案自首,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2013-04-30 16:18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叶宝云 杨睿) 19年前的一个月黑风高夜,被告人张志成、闫小民、陈三德、张新建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斌发生纠纷,双方在撕打过程中,被告人张志成持刀朝被害人张斌腹部刺戳,致被害人死亡。19年后,第一被告人张志成投案自首,其余三被告人被抓获归案。2013年4月27日,陕西省洋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志成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被告人闫小民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陈三德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张新建有期徒刑三年。
1994年7月,被告人闫小民因琐事对被害人张斌心存不满。同年7月15日,被告人陈三德、张志成、张新建同去洋县槐树关街赶集,途中遇到去赶集的周蕾,在返回的车上,张志成将周蕾购买的水果刀随身携带。当晚21时许,陈三德、张志成、张新建及周蕾同行至洋县唐塔路中国农业银行门前时,遇到闫小民。闫小民要求周蕾和陈三德去教训张斌,周蕾以和张斌熟识为由离开。此时,恰逢张斌经过此地,陈三德即上前与张斌撕打,张新建见状亦上前与张斌撕打。在陈三德、张新建与张斌撕打过程中,张志成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张斌腹部戳一刀,发现张斌倒地后,被告人张志成、陈三德、张新建遂逃离现场。在一旁观看的闫小民见张斌受伤,亦离开现场。后张斌被他人送往洋县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经洋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室鉴定,死者张斌系锐器损伤肠系膜下动脉,失血性休克死亡。
另经查明,该案在审理中,经洋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被害人张斌之母周晓侠和被告人闫小民、陈三德、张新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闫小民自愿赔偿周晓侠人民币23000元、被告人陈三德自愿赔偿周晓侠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张新建自愿赔偿周晓侠人民币6000元,赔偿款共计人民币34000元已履行完毕。周晓侠书面表示对被告人闫小民、陈三德、张新建谅解,建议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海淀律师事务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小民在与被害人张斌产生矛盾后,未能正确处理,指使被告人陈三德殴打被害人。在被告人陈三德与被害人发生撕打时,被告人张志成、张新建给陈三德帮助撕打,被告人张志成持刀戳伤被害人,致被害人受伤后死亡,四被告人行为触犯了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张志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闫小民指使他人犯罪,亦系主犯。被告人陈三德、张新建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辅助作用,均系从犯,应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张志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属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罚。张志成在审理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闫小民、陈三德、张新建在审理中均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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