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海淀律师事务所:本案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应赔偿,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2013-04-09 13:11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案情简介:付某的丈夫童明受刘某雇佣做工,在收工时,刘某要求童明等人将施工工具用推车运回,途中被任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付某要求刘某承担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而诉至竹溪县法院,审理中查明任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在本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付某此前已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120000元达成了赔偿协议且已履行,现又要求雇主刘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争议: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应赔偿问题,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付某的请求不予支持,因付某的赔偿在任某的刑事案件中已经得到赔偿,虽未赔偿精神抚慰金,因刑事案件中不支持该项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付某的请求应予支持,其损失虽在刑事案件中得到赔偿,但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且在民事案件中请求另一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支持。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对付某的请求不予支持,理由如下:
一、付某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首先付某的丈夫童明受雇佣给刘某做工,发生事故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付某的损失可以向雇主刘某以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赔偿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赔偿,选择此项请求可以主张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赔偿;其次付某的丈夫童明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被第三人任某撞伤致死,任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在任某的刑事案件审理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任某赔偿损失。付某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且已经履行了,现行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请求,只赔偿物质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本案属请求权竞合,付某可以选择其一实现其赔偿请求权,但不能规避法律,先选择其一赔偿后,再选择另一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事再理”原则。付某正是因为选择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在未得到精神抚慰金赔偿后又选择另一赔偿义务人来实现请求权的情形。
二、雇主刘某是否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对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本案出现侵权请求权竞合,付某若选择雇主刘某赔偿就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若选择肇事者任某赔偿就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现付某已经选择了任某赔偿,基于同一事实而形成的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将刘某也作为赔偿义务人,也不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付某已经得到了物质损失赔偿,在选择任某赔偿的同时视为放弃了对刘某的赔偿请求,也就是放弃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故付某不能再主张刘某赔偿。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海淀律师事务所
三、付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已经得到了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付某获得的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已经将精神损害抚慰金包含在内,不应当再提起该项请求,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作者单位:湖北省竹溪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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