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海淀律师:接受抵押房屋未办理登记 房产被转债权人干着急,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2013-05-04 14:40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经常对财产尤其是抵押物进行处分,如果抵押物没有办理登记,这种做法有效吗?下面的案例,或许对您有所启示。
案情回顾
2009年5月6日,王先生向张先生借款75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15%,2010年5月5日前还款,王先生将其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的房屋进行抵押。
借款期满后,张先生多次催要借款,王先生于2011年4月20日写下承诺,于2011年12月20日还清,但之后一直未还款。
2012年3月,张先生欲行使抵押权利时,才发现该房屋已过户至王先生之女王小姐名下,王小姐已于2012年1月29日将该房屋抵押给交通银行。张先生认为,王先生对外负有到期债务,恶意转移财产,已损害其利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王先生转让房屋的行为、赔偿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3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转让房屋价格正常,且无证据证明王小姐购买该房屋时,知晓王先生对张先生负有债务。故王先生与王小姐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真实有效,张先生主张撤销该房屋买卖行为,缺少依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马颖秋律师评析:《合同法》明确规定,债权人认为债务人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撤销。
本案中,张先生作为债权人要求撤销债务人王先生转让房屋的行为,应当证明王先生系无偿转让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屋,但通过《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个人借款合同》及银行进账单,房屋受让人王小姐系出资购买取得房屋产权,且能够证实的购房款与房屋评估价格对比,并非明显不合理低价。同时,尚无证据证明王小姐购买该房屋时,知晓王先生对张先生负有债务。故王先生与王小姐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真实有效,张先生主张撤销该房屋买卖行为,缺少依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海淀律师
最后,应当强调的是,房屋抵押是为保护债权的顺利实现,而房屋抵押要充分发挥保护债权的作用,就必须进行抵押登记,而本案中,张先生虽与王先生约定以涉案房屋设定抵押,却始终未进行登记,故张先生对设定抵押的房产遭处分的结果只能无奈接受。(李庆远)来源: 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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