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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律师:消费侵权花样迭出擦亮慧眼依法维权,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2011-03-18 16:26

 

来源: 法制日报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
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无论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是什么,欺诈坑害消费者的案件永远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无论每年全国两会的热点如何变换,包括食品药品在内的公众消费安全问题一直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大陆居民到香港抢购奶粉,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内地产品质量的担心,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对产品质量保障的渴望和需求。的确,虽然我国的立法不断完善,打击力度也不断加大,但在我国很多地方坑害消费者的行为依然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使消费者对消费环境充满了焦虑和不安。可以说,有多少消费种类,就有多少坑害消费者的手法。出现一种消费新类型,就会随之出现一种坑害消费者的新手法。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必须时刻保持警觉,提高商品和服务的鉴别水平,增强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不给不法厂商可乘之机。

  在我国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中,公平交易权和依法求偿权是两项重要的基本法律权利。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与生产经营者进行公平交易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质量保障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这是关系到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重大问题。价格合理充分地体现了等价交换的原则。计量正确则直接涉及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因此,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二是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的经营者在掌握了人们非常需要而又十分紧俏的商品或服务时,往往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从而损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它是弥补消费者所受损害的必不可少的经济性权利。享有求偿权的主体除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外,还包括因为偶然原因在事故发生现场受到损害的其他人。上述两项权利如果受到侵害,人们可以获得司法救济。在本期案苑版的几个案例中,消费者都是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食品药品的安全事关公众的生命与健康,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过去由于职责不清,在有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使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依照统一严格管理的原则,成立了高规格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我们希望,随着管理体制的更加科学有效,打击力度会进一步加强,包括食品药品在内的消费环境会进一步优化,使人们在消费时更加放松放心,而不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冒着被严厉处罚的风险到香港去抢购几袋婴儿奶粉。(胡勇)代价21万元6项手术结果面部凹陷精神痛苦

本网记者黄洁 本网通讯员石岩

  花了21万元做了6项美容手术,却有5项不具备相应资质,42岁的乔女士将北京金炫澈整形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以消费欺诈为由,要求返还医疗费21万,同时赔偿21万。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个人消费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认定金炫澈美容诊所超范围开展美容手术,构成欺诈,判令该诊所赔偿乔女士20万元。

  2010年12月,乔女士在金炫澈美容诊所进行美容手术。金炫澈为其进行了6项美容整形手术,包括下颌角整形(修复)、无下巴成形术、颞部拉皮、中面部拉皮、颧骨缩小术和脂肪移植术,乔女士共支付了21万元。

  手术后,乔女士认为该手术存在失误,造成其面部凹陷,造成自己极大的精神痛苦和身体损害,同时其事后了解到主刀医生金炫澈不具有行医资格,金炫澈美容诊所不具备相应手术资质。乔女士认为,金炫澈美容诊所的行为构成欺诈,诉至法院要求该美容诊所退还医疗费21万元,并赔偿21万元。

  对此,金炫澈美容诊所称,该机构具有医疗资质,且主治医师具备执业许可,手术过程符合相关诊疗规范,履行了诊疗义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也向乔女士说明了病情和医疗措施、告知了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取得了乔女士的书面同意,不存在过错。同时,该诊所认为,医疗卫生服务具有特殊性,不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审理中,法院查明,金炫澈美容诊所于2005年12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类别为医疗美容诊所,经营性质为营利性。医师金炫澈持有卫生局签发的《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诊疗权限为在金炫澈美容诊所进行面骨整形医疗。乔女士进行美容手术时,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同时,法院查明,卫生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根据手术难度、复杂程度、医疗意外及风险大小,美容外科项目分为四级。根据该规定,金炫澈美容诊所仅能开展一级项目。根据上述目录,乔女士所进行的6项手术,仅有脂肪移植术属于一级项目,其余5项均非一级项目。记者注意到,其中的下颌角整形(修复)、颧骨缩小术甚至属于四级项目。

  因并未明确约定每项美容手术的价格,审理中双方对脂肪移植术一项的价格发生争议,乔女士主张该项目价格在3000元至4500元之间,为此其提交了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整形外科网络在线客服人员的聊天记录,金炫澈美容诊所对此不予认可,主张该项目费用在两万元至8万元之间,并提交了该诊所的手术费报价表。

  对于美容手术是否对其造成了损害,经法院询问,乔女士明确表示不申请鉴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疗美容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患者恢复健康进行的医疗服务性质不同,金炫澈美容诊所系营利性医疗机构,乔女士为美容需要与金炫澈美容诊所建立医疗美容服务关系,其合同目的并非治疗疾病,其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应属于个人消费行为,故双方合同关系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金炫澈美容诊所为乔女士进行6项手术中,仅有1项属于一级美容项目,该诊所无视国家行政法规的规定,超范围开展美容手术,应当认定金炫澈美容诊所在合同关系建立和履行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构成欺诈。鉴于脂肪移植术属于金炫澈美容诊所有资质开展的美容项目,故对该项手术不构成欺诈,赔偿数额应扣除该项手术费用。鉴于双方未明确约定该项目价格,法院根据双方证据酌定赔偿数额。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海淀律师

  关于返还美容手术费的请求,法院认为该请求实际上是撤销服务合同、恢复原状。尽管金炫澈美容诊所存在欺诈,但美容服务实施后,无法对服务行为进行返还,乔女士要求返还手术费,除非能举证证明手术存在瑕疵并对其造成损害,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现乔女士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主张,经法院释明后,其亦不申请鉴定,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对于该项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据此,法院判决金炫澈美容诊所赔偿乔女士20万元。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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